事项名称 | 户口恢复登记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
申请条件 | 因私短期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现回国(入境)要求恢复户口的;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的;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经调查确无户口已回原籍居住的;农村妇女与外地人员结婚后,因不符合迁移政策未迁出、又被原籍注销户口的。 |
事项收费 |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
办理材料 | 必备材料:1.个人申请;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被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3.《入户申请表》(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填写)。 选择材料:1.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2.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3.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证明;4.回国(入境)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5.原始证明材料(如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等)以及有关单位、村(居)委会的相关证明;6.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受理→材料审核→审批(核准)→登记→打印并发放户口簿→办结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 | 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
法定期限 | 3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船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安居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河东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蓬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射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大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咨询电话 | 市局:0825-2510286 船山政务中心:0825-2251737 安居政务中心:0825-8663593 经开政务中心:0825-2230377 河东政务中心:0825-2668131 蓬溪政务中心:0825-5395129 射洪政务中心:0825-6675279 大英政务中心:0825-7824660 |
投诉电话 | 0825-251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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