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出生登记(一周岁内)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责任科室 | 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各区县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
申请条件 | 国内出生的婴儿(计划内生育、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户口性质同婴儿所申报的法定监护人户口性质相同。 |
事项收费 | 免征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
办理材料 | 婴儿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书,《入户申请表》(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当场填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进行查验),父母结婚证,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
办理流程 | 受理→材料审核→审批(核准)→登记→打印并发放户口簿→办结 |
相关表格 | 无 |
办理形式 |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 | 具有户口登记管理职能的派出所 |
法定期限 | (一)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需要调查核实的,30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船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安居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河东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蓬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射洪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大英政务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
咨询电话 | 市局:0825-2510286 船山政务中心:0825-2251737 安居政务中心:0825-8663593 经开政务中心:0825-2230377 河东政务中心:0825-2668131 蓬溪政务中心:0825-5395129 射洪政务中心:0825-6675279 大英政务中心:0825-7824660 |
投诉电话 | 0825-2510046 |
上一篇: 户口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