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财政局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政策;负责政府采购工作。
(2)负责对财政所有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核算;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负责组织财税收入;完成政府下达的财税目标任务;协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国有及其控股公司的管理;负责物流港基建项目筹融资及债权债务;负责PPP等投融资项目包装及统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认定、登记工作;负责监督企业国有资产运行情况,指导国有资产评估,指导企业国有资本预算和执行方案。
(4)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实施效益评审工作;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和政策审查工作,并出具评审意见。
(5)负责管委会、国有公司财务收支管理;负责管委会及其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统一上报和收缴工作。
(6)审核兑付园区企业的优惠政策。
(7)负责物流港内金融市场的管理,维护金融秩序;处理园区企业融资、担保、借支相关事宜。
(8)对接各级财政、金融、国资、审计、国税、地税、银行等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融资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国有及其控股公司股权、财务监管;联系国有及其控股公司。
(9)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