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社会事业管理局
(1)负责物流港辖区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和教育管理培训工作。
(2)负责劳动者维权、农民工工资、企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防灾、救灾、困难群众救助及扶贫移民等工作。
(3)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负责协调管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负责依法治理、普法宣传和依法教育工作。
(4)牵头负责安全生产、安全监督、安全管理。
(5)牵头负责稳定、信访、防邪、应急、食药等工作;牵头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负责群众工作。
(6)负责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的管理;牵头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承担地名工作;负责小区管理,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
(7)对接各级人社、民政、教体、卫计、扶贫移民、安监、食药、应急、法制、维稳、信访、公检法司等部门相关工作,联系物流港派出所、司法所。
(8)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