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政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1)负责环评及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
(3)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对接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
(5)牵头负责市政管理工作。
(6)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