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物流港监察分局(党群工作办公室)
(1)负责行政监察、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效能监察、招投标监督等相关工作。
(2)负责党风廉政的宣传教育培训、案件审理、受理申诉复查、干部管理、目标管理等工作。
(3)承担纪检信访、案件检查、案件管理,负责对来信、来访、来电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各类信访统计报表报送、季度信访分析、专项信访清理。
(4)负责对机关作风的检查、通报,对投诉的受理和调查;负责年度投资软环境测评工作;负责对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环保、防洪、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各类目标完成情况的执法监察、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认定、完成上级交办督查件等工作。承担对本级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各预算单位财政决算、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各专项基金和资金以及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等审计监督工作。
(5)负责各级党组织建设、非公企业党建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
(6)负责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统战、对台、民宗等工作。
(7)对接各级党建、监察部门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