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上竖起一块大大的“河长”名牌,负责人就是当地领导,桥下河道排污口却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新华社记者近日在某地调研时了解到,就是这条河流,去年曾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并对整改作出明确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着眼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的重要部署,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贯彻落实好河长制,把河流管好、治好,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容不得一丝打折扣、走过场。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再好的制度若得不到认真落实只能成为没有牙齿的“纸老虎”。口号喊得响亮,事情干得稀松,以为挂上河长头衔,开开会议、发发文件、看看现场,就可以顺利过关了,并没有真正将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这种做法既违背了中央精神,又不可能真正改善生态环境,更辜负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一定程度上暴露出一些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懒政不担当的问题。
坚决贯彻落实好河长制,一方面需要有关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大事情,必须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政绩观,真正俯下身子参与到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做实做细河长制考核监督工作,采取飞行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保障河长制利剑高悬,确保监督刚性约束。对失职、渎职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使得河长们积极履行职责,从而确保河长制真正落实到位,进而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