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服务 > 个人服务 > 职业资格 > 司法部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望4月出台
司法部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有望4月出台
发布时间:2018-03-28   

3月3日下午,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开启。司法部部长张军在“部长通道”上谈到去年结束的我国最后一次“司法考试”时谈到,统一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办法有望4月出台,报名资格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张军介绍,按照这个实施办法,只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法学类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可以参加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不是法学类本科毕业,获得以上的学历学位,但是获得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的学位可以参考。或者不是法律类本科,但是是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获得本科以上的学历和学位,但是又有三年从事法律职业的经历可以参考。


  “这就是新人。从实施办法出台开始就要用这个办法了。”张军说。


  所谓老人老办法,张军介绍,就是实施意见出台前,已经在校读书,已经在读,或者是已经获得了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或者是不是法学类专业本科的学历,但是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也可以参考。


  “所谓的老人老办法不是过渡期,而是一直管用,只要你在这之前获得了相应的学历,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三年以后,五年以后也可以参加考试。”张军说。

版权所有: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委会 蜀ICP备12015797号
地址:中国 四川 遂宁 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玫瑰大道8号
电话:0825-2710005 邮箱: snwuliu2007@126.com 邮编:629000 官方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四川物联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