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川委厅〔2016〕48号)改革创新任务,依据《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知识产权局和商务厅共同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商务厅
2018年1月19日
关于完善电商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机制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川委厅〔2016〕48号)改革创新任务,依据《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构建打击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反应、快速打击、快速协作机制,形成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协调联动的工作网络。完善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长效机制,有效遏制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侵权假冒行为,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线上监管与线下打击相互衔接的专利执法维权工作体系,营造创新者、权利人、投资者和广大消费者放心的电商和展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程序法定。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控告、辩解等权利,严格依法开展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二)便民高效。简化电商和展会专利执法维权程序,注重效率。对展会举报投诉实行现场处理,电商领域线上举报投诉24小时内处理,实现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快速反应与快速打击。
(三)协同推进。加强线上监管与线下打击工作的衔接,构建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协同推进、行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信息共享。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信息部门共享。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地方立法,强化法律保障机制
适时修订《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将电商领域专利保护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增加展会保护措施,加大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保护力度。及时制定四川省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保护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相关主体权利义务,规范执法行为,实现执法程序一致、标准统一,为我省电商和展会领域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强行政执法,创新维权机制
1.规范管辖,完善案件移送机制。电商领域专利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对于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由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展会期间发生的专利违法行为,由展会举办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管辖。展会结束时案件尚未处理完毕的,案件的有关事实和证据可经展会主办方确认,在1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管辖权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处理。
2.契合实际,健全案件处理机制。推进各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线索共享、案件研判与执法协作,建立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加大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及时登记电商领域专利案件,同案或同类案件的线索实现部门共享,通过典型案件部门间的集体研判,力求办案尺度一致,处罚力度相当。
将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强化违法线索的反向追踪,深挖生产源头。对认定电商交易平台上的专利违法行为成立,需作出处理决定的,通知电商平台管理方及时对涉案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涉案产品的相关网页采取删除、屏蔽或者断开链接等措施。需采取措施制止网站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法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应展会主办方请求入驻展会举报投诉机构,提供专利保护指导,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参展商的违法行为,指导展会主办方责令其撤出涉案展品、销毁或者封存相应的宣传材料、更换或者遮盖相应的展板。
3.深化合作,强化执法协作机制。加强省际间、省内片区间专利执法协作,扩大协作范围,规范协作程序。加强与中国电商领域执法维权调度(浙江)中心等协作联系,及时开展电商案件移送和办理。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信息及时通报、定期会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对电商领域秩序的监管。
(三)理顺关系,共建执法维权长效机制
加强与本地电商平台合作,探索建立“政府指导监督+平台自律保护”的电商领域专利保护机制。与展会主办方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机制,探索展会专利保护工作新模式。
与省内主要电商平台、展会主办方签订“专利保护合作备忘录”,鼓励电商平台管理方、展会主办方在管理合同、参展合同中约定专利保护条款,明确权利义务。与省内主要电商平台加强联系,指导平台开展专利保护工作。推动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与维权援助中心与主要电商平台、展会主办方的工作对接,通过入驻电商平台、展会等方式,接收对专利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解答维权法律咨询。
指导鼓励电商平台、展会主办方建立健全专利保护内部监管、自律机制。电商平台应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审查、登记和更新。电商平台、展会主办方应对通过平台和展会销售、展出商品的经营主体加强监管,发现专利违法行为的,向所在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提升能力,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机制
开展实务培训及案例研讨,提高专利执法人员电商和展会领域执法办案水平。对电商和展会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培训,强化专利预警,降低企业运营风险,提升电商平台和展会主办方专利管理能力。派员参加中国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中心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
四、时间进度
(一)2018年一季度前,探索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模式,创新维权方式,制定工作方案。
(二)2018年全年,开展具体工作,积累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
五、组织保障
(一)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省直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州)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监管激励并举。各市(州)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外宣传,拓展宣传平台,强化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对电商和展会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工作的支持、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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