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服务 > 企业服务 > 知识产权 > 遂宁出台全省首个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
遂宁出台全省首个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13   

近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遂宁市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试行)》,以“真金白银”扶持和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快速发展。


《实施办法》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内涵、支持范围和方式。市财政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组建运营、引进创新创业项目和补助等。


《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政策扶持、考核管理等。在政策扶持方面,《实施办法》提出,对通过遂宁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经费资助。对各级政府、企业、社会团体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在我市建设并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近3年投入的用于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的经费,按15%的比例,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资金;对技术成果在我市首次实现产业化、年新增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的,由市财政对新型研发机构按新增产值的0.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版权所有: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管委会 蜀ICP备12015797号
地址:中国 四川 遂宁 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玫瑰大道8号
电话:0825-2710005 邮箱: snwuliu2007@126.com 邮编:629000 官方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四川物联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举报邮箱:sn_wg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