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遂宁市船山区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遂宁市船山区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编制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如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我单位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您的邮箱,以便查阅。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
建设内容:遂宁市船山区城市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主要将新建次干道L道路路线总长2880.665米,设计车速4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35米,22米双向四车道,4米宽中央绿化带,两侧各4.5米人行道;L道路A支线路线总长212.468米,设计车速30km/h,标准断面宽度为30米,21米双向四车道,3米宽中央绿化带,两侧各3米人行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
二、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拟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项目的社会环境正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区域路网系统、构建工业区道路路网骨架体系,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改善区域交通环境。同时,通过大大提高物资集散速度,推动沿线各产业发展,推进城市经济综合发展进程。
与此同时,本项目的建设还将有利于优化区域交通状况,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提升周围环境质量,使沿线居民生活质量得到相应显著提高。
2、项目主要不利环境影响
(1)噪声
施工期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重型吊机等;另外,施工中设备、材料运输将动用大量运输车辆,这些噪声对施工现场和既有道路周围声环境将产生较大干扰;运营期往来车辆的交通噪声对道路附近的居民有不同程度的干扰。
(2)扬尘和粉尘、汽车尾气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基础开挖作业、材料堆放、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等,对道路附近敏感点会有一定的影响;运营期汽车尾气的排放和往来车辆产生的扬尘,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
(3)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运营期主要是降雨冲刷路面径流污水和道路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道路清扫垃圾。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景观,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因施工硬化的地面,采取道路两侧绿化恢复措施后生态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小。营运期不会对其产生影响。
(6)环境风险
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来往车辆发生翻车事故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如下污染:①当车辆发生事故时爆炸燃烧,会给事故现场周围的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亦可能对周围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危害;②当车辆发生翻车时,将对事故周围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及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3、环境保护措施和影响分析
(1)噪声
项目拟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设置围挡,避免在夜间施工等措施,使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禁止汽车鸣笛,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后声学环境影响较小。
(2)扬尘和粉尘、汽车尾气
施工期在施工场地通过洒水,对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执行汽车排放尾气车检制度,控制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在道路两旁密植乔木、灌木,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衰减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又可起到美化环境、降低噪声以及改善拟建项目周围的景观的作用。
(3)废水
施工期拟对施工机械及施工场地施工废水全部收集除油、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租用的居民用房既有设施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管网;营运期路(桥)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污染主要表现在路面径流对附近水体水质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只发生在降雨初期,在水体自净能力的作用下,可为环境所接纳。同时,对于日常道路维护人员,生活污水借用当地住户既有设施处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对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或资源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同弃渣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清扫废物等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过程应注意保护景观,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因施工硬化的地面,采取道路两侧绿化恢复措施后生态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拟通过严格管理,减少事故发生几率、交管部门、道路管理部门接受报案后及时向当地政府办公室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等措施,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同时,环评还制定了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缓工程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和当地居民的影响大部分均是暂时性的;运营期的不利影响甚微,且具有较大的正效益。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加速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造,加快城镇建设的步伐,是十分有益的。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周围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只要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故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宇
联系电话:13982510305
评价单位名称:四川嘉盛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唐宏智
联系电话(座机):028-87781396
邮箱:799655041@qq.com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反映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