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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大气、水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3   

2017年12月29日,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遂宁市主持召开了《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由遂宁市环境保护局、业主单位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部门和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现场查看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有关单位对该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汇报后,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位于遂宁市船山区西部物流港,占地139亩,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吨,设计库容215万立方。2012年,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实施了简单的封场工程,由于原封场工程存在诸多问题,实施了本项目。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处理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配套工程包括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和通信等,及办公用房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委托西南交通大学、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遂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11月20日以遂环评函[2013]92号文予以批复。2014年7月,项目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项目开工,2015年12月,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完成。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4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1%。

(四)验收范围

①工程范围:项目为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垃圾堆体整治、封场覆盖、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处理系统、绿化与植被恢复等,配套工程包括供配电、给排水、消防和通信等,及办公用房等。

②地表水环境:老堰河安居区垃圾处理厂排口下游1km;

③地下水环境:东以培江支流为界,其余各方向以向北、西及南方向延伸1km;

④大气环境: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重点分析恶臭对周围敏感点(居民点)的影响;

⑤声学环境:项目周围200m以内的区域;

⑥生态环境:封场工程施工区,即垃圾填埋库区所在区域,面积约5.93万m2;

⑦土壤环境:封场工程所在区域,面积约5.93万m2

⑧社会环境: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居民、学校和单位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为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和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更,工程变动之处主要为:1)填埋场气体导排系统发生变更:将原导气井变更为主动导排系统,废气主动导排系统是对原环评文件治理措施的优化,并通过了专家咨询;2)封场后北侧修建了停车场,绿化面积减少8000m2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渣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期和封场期产生的渗滤液:排至渗滤液调节池后,再用专用密闭吸污车运到遂宁市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③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垃圾填埋气体:封场后,产生的填埋气体通过气体导排系统收集,当空气中的甲烷气体含量超过5%时,由导气井上设置的点燃装置进行燃烧排放;封场后期填埋气体中甲烷含量持续减少,导致填埋气体无法点燃处理,通过安装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排放。

②恶臭:对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密封处理;填埋气体恶臭通过气体导排系统收集与燃烧处理;场区内自然植被长势良好,对恶臭起到一定的吸附作用。

(三)噪声

项目封场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渗滤液运输车辆,合理安排运输作业时间,选择运输路线,加强管理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和封场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收集后运至遂宁市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不新增临时占地,采取了可靠的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封场后通过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目前场区植被长势良好,弥补了原填埋场的生态环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渗滤液通过垃圾堆体外新铺设的渗滤液导排管收集,进入渗滤液收集池,由吸污车运至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遂宁市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经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的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各固体废弃物去向明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无外排污染物,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环境质量现状

    ①地表水

复桥垃圾处理厂(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污水厂排口老堰河的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排口上游500m和下游2000m的监测点位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均出现超标,老堰河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究其原因,可能是老堰河沿线农村面源污染所致。

②地下水

项目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本底井出现氨氮、粪大肠菌群、砷、总氰化物、挥发酚超标;控制井出现氨氮、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砷、锰、总氰化物、挥发酚、亚硝酸盐氮超标;监控井出现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粪大肠菌群、溶解性总固体、砷、锰、总氰化物、挥发酚、氯离子、亚硝酸盐氮等超标。由此可见,项目地表水本底值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加之本项目实施前填埋场未做规范防渗,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加剧了项目区域内地下水污染,致垃圾坝地下水下游400m范围内地下水多项指标出现超标。本项目通过对原库区封场覆盖,完善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系统、渗滤液导排与处理系统,可遏制地下水污染的进一步加剧。

③土壤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土壤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2008)第二级 工业用地的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较好的解决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原封场工程存在的问题,改善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周围的大气、水、土壤环境。

六、验收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四川天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老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无重大变更,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建成和落实环保设施及措施,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据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工程“三废”排放基本达到了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运营期间未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整改要求

1.查明地下水中部分监测指标超标的原因并进行及时整改,做好地下水变化趋势的监控,确保工程封场后不改变当地地下水环境功能。

2.加强封场后填埋气体的监测和燃烧处理,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填埋气体抽排设施、燃烧装置的长期稳定运行

3.加强封场后渗滤液产生量和收储设施运行情况的观测,做好渗滤液的收集和外运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4.根据工程封场后的场地利用情况,做好场地的沉降监测,确保能满足相关使用要求。

5.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做好运行管理台帐,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填埋场封场后的风险管控,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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